
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执行标准
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/供应商:
平台基本介绍:冀中能源集团是河北省首家电子招标投标示范企业, 冀中能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(以下简称:平台)已经通过了国家检测认证并于2018年8月与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对接,具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资格和能力,成为第一批服务于河北省招投 标主体的第三方交易平台之一。
具体收费事项如下:
一、收费对象和原则
平台收费对象为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/供 应商,以平台创造的价值作为制定收费标准的基础。
二、收费标准
区间 |
概算价范围(m) |
收费金额(元) |
一 |
m<20万(m≠0) |
100 |
二 |
20万≤m<50万 |
300 |
三 |
50万≤m<100万 |
500 |
四 |
100万≤m<500万 |
800 |
五 |
500万≤m<1000万 |
900 |
六 |
m≥1000万 |
1000 |
三、收费说明
1、为有效控制各交易主体的交易风险,为投标人提供更优质的服 务,助力投标人有效竞争、精准投标,投标人注册成功后可免费享受 基本信息服务,查看招标项目信息并管理企业账号。如需参与平台交 易项目的投标活动,则需支付平台技术服务费。
2、按项目付费模式:为了降低投标人/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成本,平 台提供按项目收费模式,即平台交易项目的一个标段(包)在整个招 标周期内仅收取一次费用,项目因报名人数不足或其他原因未能开标、 确标,需要再次发起招标,原投标人继续报名的不重复收取平台服务 费。收费金额依据交易项目标段(包)的合同估算价确定。
3、平台技术服务费: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前,选择缴 费方式和金额,依据收费标准直接支付。
四、收费生效时间
本收费标准自2025 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。
五、缴费及开票
1、缴费:采用网上支付方式,支持个人网银、企业网银、支付宝、 微信等支付通道。
2、开票:投标人对已经消费的金额可登录平台自行申请电子发票 并下载电子票据。
六、监督电话
0311-66635518
冀中能源集团招采中心
2025年1月1日